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0 17:25

信息来源: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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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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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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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amr.tongliao.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14楼A416;联系电话:0475-577355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为核心目标,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构建透明、高效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监管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及工作进展。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21条。此外,通过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刊发相关报道118篇,进一步增强了市场监管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公开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应,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全部按时答复。其中,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所有拟公开信息进行内容审核,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2025年,在公开发布的信息中,未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对网站栏目进行整合与更新,便于公众查询信息。加强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运维与内容建设,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途径。同时,对已发布信息开展定期审核与监测,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内部分工与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运行平稳,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而被问责的情况,为构建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形象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政府治理与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拓展,部分信息停留在动态发布层面,缺乏对监管数据、典型案例的深入解读与分析;二是信息发布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动态类、预警类信息存在更新延迟;三是公开渠道的协同性与传播效能不足,新媒体平台的创新应用和精准触达能力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内容建设,细化公开目录,增设解读专栏,推动信息从“发布”向“提供价值”转变。二是优化流程机制,建立快速响应与定期更新制度,保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三是创新运用短视频、图解等形式,增强信息传播力与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