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8-27 15:09
信息来源: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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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现将涉及我辖区内1家经营单位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通辽市优盛达乳制品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奶皮子酸奶(原味)(生产日期:2026年5月2日)、样品数量:10盒、备样数量:3盒、检验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霉菌项目不符合 GB 1930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0426004587)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2026年6月4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已经没有该批次奶皮子酸奶(原味)库存,当事人提供了该批酸奶的出厂检验报告、消毒记录、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当事人还提供了《关于优盛达奶皮子酸奶(原味)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说明》,经查,上述奶皮子不合格原因是天气炎热,经销商没有按标识规定的温度储存,导致大肠杆菌和霉菌不合格。当事人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其没有主观过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决定不予立案,并将该线索移送给生产厂商所在地科左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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