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通辽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通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能力与水平,为深入推进通辽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21〕20号)等知识产权工作顶层设计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科学论断,不断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努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1年11月29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内市监知保字〔2021〕526号)。我局于2022年4月份开始着手我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起草工作。经通辽市发改委同意,将《通辽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纳入“通辽市发展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通辽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由于该项工作专业性较强,我局于2022年5月份联合南京理工大学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编制工作进程较预期有所延迟,最终于2023年3月份完成全部编制工作。
整个编写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信息收集阶段。工作小组对通辽市各部门的“十四五”规划以及通辽市知识产权发展现状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
二是实地调研阶段。规划编制工作小组于8月23—27日深入通辽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进行了实地调研。2022年8月24—25日编制工作小组与相关单位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召开了两次专题座谈会,对通辽市知识产权现状、存在问题及十四五期间发展方向进行调研和现场讨论。
三是编写阶段。通过对调研收集的材料归纳整理、可行性论证及4次讨论和修改后,于2022年9月上旬形成“规划”初稿。
四是征求意见阶段。《规划》编制工作深入践行“开门问策”理念,广泛征求并吸纳创新主体、行业组织、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等各方意见建议,与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划进行了有效衔接,勾勒出“十四五”时期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蓝图。
《规划》编制主要遵循以下思路:
一是《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重要理念,从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出发,做好“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顶层设计,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
二是《规划》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深入分析研判当前以及面向二〇三五年通辽知识产权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着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积极助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三是《规划》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推动通辽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加快步伐。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规划背景、总体思路、重点任务、规划实施四个部分。
规划背景部分。主要介绍了“十三五”期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指出“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总体思路部分。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努力目标。规划共设置了19项主要预期指标,包括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有效注册商标总量、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量、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千亿级知识产权密集型绿色农畜产品产业集群个数、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合同项目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个数、国家或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个数、知识产权保护权利人满意度、申报或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强县)、示范试点园区个数、贯标企业家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总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个数、专利代理师及知识产权业务培训。所有指标均已做详细测算说明。
重点任务部分。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六项基本任务。围绕六项基本任务,分别设置3个专栏,对应完成各项任务的重点项目工程,共包含重大项目(工程)子项目6个,包括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保护区域试点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升级、商标品牌兴农、知识产权培训专业化。
保障实施部分。依次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评估、优化资源配置三个方面确保规划任务顺利落实。
(一)关于突出知识产权为通辽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问题。这是知识产权规划总的主线,决定着知识产权发展的方向。一是我们将这个主线贯穿《规划》始终,从形势分析,到指导思想,到工作任务,到重大工程,始终把知识产权为通辽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放在首要的位置。二是引导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较好地把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一主旨。
(二)关于制定《规划》的基本原则。《规划》稿提出了四项原则,即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特色发展;坚持创新发展;坚持协同发展。这四项原则,既是制定《规划》的原则,也是执行、落实《规划》的原则,目的是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工作中注意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止认识上的片面性和工作中出现偏颇,保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推进。
(三)关于《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主要指标确定的依据是结合国家“十四五”规划中的有关目标值、我市“十三五”时期发展现状和基础,同时,为结合实际,稳步发展,逐步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差距,部分指标对比国家和自治区进行了适度调整。
(四)关于明确规划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的发展。这些都是知识产权重要的组成方面。《规划》在制定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时,将这些方面与专利一起同布置、同安排,在设计重大工程时,把商标品牌、地理标志、版权专门作为重大工程列出,期望对知识产权发展作出统筹安排。
相关链接: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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