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E000-syjj/2025-00024
发文机关: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 题:关于对通辽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25-04-20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尊敬的杨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整治‘伪健康’活动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完全赞同和支持。为严厉打击“伪健康”违法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近期,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伪健康”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伪健康”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检查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工作思路,聚焦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伪健康”活动,统一行动,集中发力,集合食品药品监管、广告监管、网络监管、价格监管等相关科室力量,明确重点任务,厘清具体责任,稳步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强化监管执法。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规范“伪健康”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伪健康”整治工作。采取以属地监管为主、市局抽查检查为辅的监管措施,以日常监督检查、节日期间专项检查为契机,深入艾灸馆、药店等涉老年人活动场所,对相关商品索证索票落实不到位、专区专柜设立不规范、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非法添加,无证生产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进行全覆盖检查,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加强宣传指导。紧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各大型商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消费者防范意识,引导相关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主动防范“伪健康”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寓监管于服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积极相关经营者进行交流,了解相关主体经营现状、存在问题,交流解决办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截至目前,全市共实地检查药店、养生体验馆、健康管理中心、老年食品店等经营户250余家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现场责令整改收费公示不规范2家,处理虚假宣传和虚标原价投诉举报20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抽检保健食品2批次,全部合格。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经常性开展“伪健康”违法行为检查,并加强部门间的协同与合作,建立健全部门间监管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和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同时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提供违法线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专项行动的社会知晓率和公众参与率,营造打击整治的良好氛围。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伪健康”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争取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效震慑,确保我市“伪健康”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不留死角。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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